自然产收超时费?消基会:应健保付
孕妇生产占用妇产科医师的休假时间,是否应该负「超时医师服务费」?民间消保团体认为,除剖腹产外,产妇的自然生产时间无法准确预估,且全国产妇都可能遇到产检医师休假却突然阵痛的情况,应该由健保给付医师超时费用,而非由民众自费买单。
产妇基于医疗的信赖关系,习惯由同一位妇产科医师负责产检和接生,但因自然产的时间无法预估,常会有占用医师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情况。
在医疗生态中,妇产科比较特别。孕妇选择某一妇产科医师做检查,常因该医师对产妇个人身体状况和孕期变化等数据最清楚,生产时也会指定由同一名医师接生。除剖腹产可预先指定医师时间外,许多选择自然生产的孕妇经常在半夜或产检医师的非正常上班时间突然感觉阵痛,让医院必须紧急召回原产检医师。
医界认为,上述的情况造成妇产科医师工时拉长,影响生活品质,增加医疗纠纷风险,加上健保给付生产的费用过低,造成妇产科医师人力断层,在10月初的一场医改会议中建议收取超时医师服务费做为补偿。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张智刚表示,基于维持良好的医疗品质,消费者也不鼓励医师超时工作,但自然产的产妇无法准确预估生产时间。对于妇产科医师因接生自然产孕妇所衍生的超时工作问题,确实应予以合理补偿,但此费用不应由民众自费负担,而应由卫生主管单位根据医师医师的排班、值班状况,确定属于非预订上班时间的突发事件,而采健保途径给予超时给付。
张智刚也表示,妇产科医师也有选择是否在非正常时间接生和领取超时给付的权利。不愿意在非上班时间接生的医师,应在民众挂号做产前检查前,明确告知无法配合自然产接生的时间,由民众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产检医师和接生医师不同人的可能。
至于自然产的孕妇若因产检医师和接生医师不同人,在生产时突发意外,此时的医疗责任该如何判定?张智刚表示,原则上由接生的值班医师负责,但若产检记录不详实,造成接生医师判断疏失,则将由产检医师担负医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