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住建部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

健康养生 2025-04-25 11:18健康新闻www.buyunw.cn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通知,旨在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这一举措是为了全面应对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这份通知的发布背景是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长期以来,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审批与监管脱节、经营准入监管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十五个部门联手行动,共同发布了这份通知。

通知中明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对于既有经营性自建房,要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及时整改。特别是对于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管。

通知还严格了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管。在城乡新建经营性自建房方面,要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前,必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为了彻底解决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的问题,通知还要求各地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行为。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

除此之外,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也是通知中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省级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这份通知的发布对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相信能够有效提升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这也体现了对房屋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关于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市县应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相关责任。为了确保房屋安全,必须抓好组织实施,落实市、县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并充实城镇房屋的专业化管理力量。依托村镇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乡镇自然资源等机构,统筹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并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定期对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是重中之重。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牵头与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需遵循“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按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责任。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审批后的监管,并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履行房屋安全责任。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是确保房屋安全的关键。

(三)在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方面,各地需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并公布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的推荐名录。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鉴定机构必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局部安全鉴定替代整栋房屋的安全鉴定。

(四)信息化建设的步伐需加快。各地应将房屋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务信息化工程,并配备相应的经费保障。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是当务之急,将经营性自建房的相关信息以及房屋安全状况纳入系统,形成房屋电子档案并定期更新数据。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技术手段,加强部门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以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五)在法规制度方面,各地应积极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并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完善经营性自建房质量安全以及房屋检查、安全鉴定等相关标准。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理。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规范经营性自建房的用地、规划、建设和经营审批管理。要加大对资金、人员和技术等的支持保障力度,及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对于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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