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约定任职试用期吗(升职后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健康养生 2025-04-21 13:52健康新闻www.buyunw.cn

关于试用期与升职的:员工试用期延迟转正及升职后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近期,网友悠悠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在劳动合同即将期满,面临续签之际,单位提出将其提拔为销售主管,但同时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这让悠悠疑惑:在升职的情况下,单位是否有权再次约定试用期?

让我们明确一点,《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着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其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意味着,无论是在原有的岗位续签、调岗还是升职,都不应再次约定试用期。

对于网友悠悠的困惑,她已经通过了单位的试用期考核,单位对她的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以升职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期显然是不合理的。试用期是为了双方互相考察和适应而设定的,一旦试用期满并转正,单位便无权要求二次“试用”。

那么,什么是试用期的真正意义呢?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双向选择。在这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对新职工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各方面。职工也有机会考察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期望。这是一个双方互相了解、互相适应的过程。

现在,回到网友悠悠的疑问。如果单位真的认为悠悠在新岗位上不能胜任工作,那么也不能简单地以试用期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应首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只有在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升职并不应该伴随着新的试用期。试用期的设定是为了给双方一个互相了解和适应的机会,而不是为了用人单位反复考察同一员工。对于网友悠悠来说,她应该坚持自己的权益,不被二次“试用”。我们也应该明确自己的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为自己在职场中争取应有的待遇。

(编辑:陈思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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