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选药原则的六先六后是指 好父母必学的年龄给药原则
健康新闻 2025-02-09 11:09健康新闻www.buyunw.cn
在婴儿尚未步入周岁的生活阶段,药物使用显得尤为棘手。尽管理论上,只要药物能够溶于水,就可以给婴儿使用,但在实际市场上,针对一岁以下婴儿的药物选择相当有限。以常见的感冒药为例,许多产品仅标明适用于一岁以上儿童的具体剂量,而对于一岁以下的婴儿,则仅标注“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这无疑令家长们倍感困扰。
幸运的是,上海强生制药公司生产的抗感冒药艾畅滴剂为家长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选择,它标明了针对婴儿的具体剂量(0.1ml/kg·次,3~4次/d)。在为婴儿选购药物时,家长必须细心阅读说明书,了解是否有具体的用药指导。
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从1岁至6岁之间,颗粒剂(又称冲剂或干糖浆)成为更受欢迎的药物形式。以希刻劳颗粒(头孢克洛颗粒)为例,虽然同类药品众多,但产品质量和添加剂种类差异显著。一些标有“水果味”的药物实际上口感苦涩,因此并非所有颗粒剂都能得到孩子们的青睐。在这方面,美国礼来公司生产的希刻劳颗粒虽价格较高,但其口感适宜,口服药物后能在血液中达到较高浓度,抗菌效果优良。
糖浆剂也是儿童易于接受的药物形式之一。以泰诺林糖浆为例,其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即扑热息痛。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这种成分视为更安全的退热药,是2个月以上婴儿和儿童高烧的首选。布洛芬糖浆剂的主要成分也表现出良好的药效,副作用小,适用于6个月以上的婴儿。其代表药物包括美林口服液、托恩口服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