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伤行为的「危险人物」
内心压力、挣扎、愤怒、急躁以及空虚等感觉是看不到、摸不到的,当这些情绪困扰变得令人无法忍受时,主动让身体受到疼痛或受伤,在流出一滴滴「红色眼泪」时,内心痛苦变得看的到、摸的到,苦痛的张力得到舒缓;这是自伤者无法抗拒的「致命的吸引力」。
阮综合医院身心内科陈三能医师表示,自伤行为对自伤者意义,除了作为「心灵止痛药」外,更是一种苟延残喘的「求生方式」。自伤者透过自伤行为转化内心的愤怒、沮丧,表达出对现实的不满或委屈。有时引起亲人的担忧或愤怒,这让自伤者觉得能够借此控制他人的关注。所以,自伤者很少有自杀企图,相反地,有些自伤者会刻意显露伤口,并渴望让令他不满意的生活得以产生变化。,部分自伤者则是自责、愧疚的,他们借由自伤的方式来惩罚自己,或减轻自己的罪恶感而掩饰伤口,不让家人发现。
情绪容易不稳定,且有情绪抒发困难的人,是自伤行为的「危险人物」。研究统计发现,自伤者通常不擅于表达情绪。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个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的表现是不被接受的。例如出生于被父母轻视或忽略的家庭(如父母有一方罹患严重的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家庭破碎、分离);或者,在童年或青少年期有创伤经验的人(如家暴、乱伦或性骚扰);以及,在人际关系上有敏感、脆弱、容易受伤、有自我责备倾向的人也容易出现自伤行为。
自伤的方式有很多种用刀片、玻璃或剪刀在内外侧手臂割或刮,是最常见的自伤方式,或者用热水或香烟烧灼身体。,用头撞墙、徒手或用东西殴打头、脸或其他身体部位等自我攻击行为;或者自咬嘴唇、手指头;抠、咬、抓伤自己的身体;扯头发、拔毛(头发、睫毛或眉毛)等强迫性质的行为,上述自伤方式多发生在边缘型人格违常、创伤后压力疾患(家庭暴力或性侵)、暴食厌食症、情感性疾患的患者身上。严重伤害的自伤方式则有挖眼睛、阉割、截肢等,此类自伤方式多发生在病况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身上(如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期)。
陈三能医师说,相较于一般受伤时的保护反应,自伤者对身体疼痛的反应是一种自我麻痹;随着自伤行为的增加,原本感到痛苦舒缓的感觉会慢慢减弱,自伤的范围会变得愈来愈大,伤口愈来愈深。假如自伤者当下的情绪是冲控、无法控制的,就会有生命的危险。假使自伤程度持续严重化发展,自伤即是自杀的前奏。,习惯以自伤方式慰藉内心痛苦的人,应及时求医诊治,找出痛苦的原因,并学习应付心灵伤痛的适当方法才是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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