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末期病情告知的原则(上)

健康新闻 2023-05-30 21:43健康新闻www.buyunw.cn

文胡文郁 台湾大学护理学系
所副教授暨台大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临床实务上,华人社会文化忌讳谈论与「死亡」相关的议题,加上华人重视「家庭或家族」观念,台湾多数家属常强烈要求要隐瞒或部分告知病情,通常医师会依家属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告知病人,致使病人不了解死之将至;末期病人常在医护人员或家属「持续评估与等待告知机会」的过程中,因病况急遽变化,意识不清而丧失「生命自主」的机会,造成病人未能有机会参与末期医疗决策。传达坏消息给病人或家属是末期医疗照顾相当困难责任之一,需要不断练习的重要课题。临床实务上,医护人员碍于告知沟通技巧的不熟练,担心发生医疗纠纷,不愿意主动告知癌末病人病情,「医师、病人与家属」的交互形式,大致可归纳出「坦诚公开、相互伪装以及怀疑封闭」三种末期病情告知的认知与沟通型态,后二者容易让病人产生猜测病情的「不确定感」或「焦虑感」,甚至抱着虚假的希望,无法做好死亡准备,甚至产生「无法交代后事或完成心愿」的遗憾。

末期病情告知的重要
台湾已于2000年立法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率先成为亚洲第一个立法施行自然死法案(Natural Death Act)的国家,也是台湾在推展生命末期照护及尊重个人「生命自主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立法精神为「期使医护人员能协助末期病人,有机会自主性地选择符合自己想法与意愿的末期医疗照顾」。且条例中有明确指出「医生为末期病人实施安宁缓和医疗时,应将治疗方针告知病人或家属,但当病人有明确意思表示欲知病情时,应告知主治医师有告知末期病情的责任与义务」。故医疗人员应尽量尊重病人对生活品质与生命存活期的价值观、喜好与期望,让病人有机会在有行为决定能力的情况下,及早进行思考或决定其期望的末期生活与医疗方式,并让医疗代理人也能了解其意愿。家人之间也能有机会与病人一起讨论病人生命末期的相关医疗事项、及早进行死亡准备并完成心愿与安排后事,让病人获得尊严死亡且达善终。

末期病情告知的原则与策略
「让末期病人了解末期病情」实为落实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及签署ADs意愿书,以选择符合自己意愿的末期医疗照顾模式之重要关键。所谓「告知(disclosure)」是指将事情公开化或让对方知道,告知的内容包含「谁告知(who)、何时告知(when)、告知谁(whom)、如何告知(how)以及告知什么(what)」等。要向病人告知癌末病情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末期病情告知的简要四原则(ACTs)如下

告知前的评估与准备 ( Assessment and preparation ) 与家属进行沟通(Communication with family)告知过程的方式与内容 ( Truth-telling process)告知后的支持与追踪(Support and follow up)

详细内容,请见行政院卫生署发行之医疗人员「癌末病情真相告知参考指引」与家属与病人的指导单张,网址http://health99.doh.gov.tw/EducZone/edu_detail.aspx?CatId=21568。

想了解更多相关消息,请上「台湾癌症基金会」http://www.cancerawa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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