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业委会成员必须缴纳物业费吗(山东不交物业费可以参选业委会

生活知识 2025-04-24 11:42生活知识www.buyunw.cn

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楚夏花园小区的业主们对社区新发布的公告产生了热议。公告中提到,不交物业费就不能参选业委会,这一规定引发了不少业主的疑虑和困惑。作为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解,他认为部分业主因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和公共收益情况不满而拒缴物业费,并不代表他们不能成为业委会的候选人。

楚夏花园小区的情况并非个例。今年6月,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曾回应称,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因故未能进驻,导致部分业主对托管方的服务不满意,再加上公共收益不明,使得一些业主选择拒缴物业费。而社区公告中的规定似乎将这种不满情绪进一步放大,导致居民对此产生了质疑。

居民们纷纷表示,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物业费,但业委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将是否交纳物业费作为参选“门槛”似乎并不合理。楚夏花园首届业委会主任罗武也承认,社区这种做法并非首次,早在2018年小区筹建业委会时,也有类似的规定。

针对居民们的困惑,社区和街道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的依据是2012年版的《武汉市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他们认为,要求业主交齐物业费才能参选业委会事务是为了优选业委会成员,确保已交费的业主的权益。但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居民们并不买账。

幸运的是,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指导中心业主事务指导科负责人杨女士明确表示,业主不交物业费与参选业委会不应被捆绑。她指出,这是基于“民法典物权编”赋予业主对建筑物所有权的认定。对于这种情况,武汉市房管局曾下发过通知,要求在日常业务指导中不得将未交清物业费作为限制业主参选业委会的条件。这一权威说法为业主们带来了希望,也为社区和街道提出了新的要求。

如今,楚夏花园小区的业主们仍在就这一问题展开热议。他们希望社区能够采纳居民的意见,对公告进行修改,让更多的热心业主能够参与到业委会的选举中来。他们也期待物业公司能够改善服务水平,明确公共收益情况,让业主们心甘情愿地缴纳物业费。毕竟,只有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这一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的思考,如何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成为了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在这场涨物业费条件、不交物业费能否参选业委会的讨论中,《拍“板”》栏目持续关注事态进展,为广大市民传递消息。在关于山东地区或其他地方不交物业费是否可以参选业委会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深入理解相关的法规和指导规则。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会指导规则》所述,参选业委会的成员确实需要“模范履行业主义务”,这其中并未明确将“交纳物业费”作为必要条件。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常被部分地区过度解读,将“交纳物业费”作为一个前置条件。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进行了释法纠正。

针对武汉市的情况,尤其是江夏区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科的吴杰负责人的表态,为我们提供了更具体的解答。他明确指出:“即便不交物业费,仍有资格参加业委会。”这一表态是对当前法律精神的明确传达,也是对社区居民权益的有力保障。

在武汉市岭南社区的实例中,社区公告栏已经重新张贴了公告,删除了那些将“不交物业费不能参选业委会”的条款。这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实际行动,也是对居民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这也提醒我们,物业管理部门虽然为保障小区管理的良性运转提倡业主客观评价并支付物业费,但这并不应成为参选业委会的前提条件。

无论是山东还是其他地区,理论上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同样有资格参选业委会。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作为业主,我们有责任按时交纳物业费,这不仅是对小区管理秩序的维护,也是对物业服务人员辛勤工作的尊重。只有这样,我们的小区才能更加和谐,管理更加有序。

对于广大业主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们现在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知道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也提醒着各地的社区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社区管理,不得随意解读法规,更不能损害居民的基本权益。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在参选业委会上应有平等的权利。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业主,我们也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按时交纳物业费,共同为小区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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