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消防器材和设施我们应该怎么做?消防设备有国家标准(GB)规

生活知识 2023-05-11 12:28生活知识www.buyun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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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规定每隔多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1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备案。 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6.1.4 建筑消防设施巡査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每2h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b)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c) 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査一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每周一次,班组(车间)每日上下班检查;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每日巡查。一般单位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消除遗留的火种。 扩展资料 1998年版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新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消防法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一.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每月至少定期检查一次,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质安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质安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质安部,由质安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质安部统一管理。 二.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公司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 科室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公司质安部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各部门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四.公司内“三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公司方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我公司施工的“三队”必须与公司质安部签定《消防安全合同》,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公司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质安部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质安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公司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 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如何使用消防器材?

国家消防火灾报警设备使用年限没有明确规定,但使用者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做完整检测记录,确定为安全消防重点单位需向公安部门备案,并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对职工做到定期消防培训及演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扩展资料 国务院安委办深刻吸取近期几起火灾事故教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据了解,进入11月份以来,北京市大兴区11月18日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又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广东佛山、山东东营、贵州贞丰等地的仓储、食品加工、商品批发场所先后发生3起较大火灾事故。 通报提出,要深入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强化火灾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 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 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 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 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通报指出,各地区要针对不放心区域场所,结合实际开展排查,要突出重要时段,加强监督检查,要因地制宜,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区域性的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通报强调,各地区要发挥综治网格平台作用,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要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人员和器材装备。 针对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夜间防火巡查。要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使其具备初期火灾扑救及组织疏散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到场处置,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务院安委办深刻吸取近期几起火灾事故教训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什么

有的 包括《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 《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其它消防相关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1 GB4065-1983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 2 GB4453-1984 消火栓连接器 3 GB4580-1984 无衬里消防水带 4 GBT4968-1985 火灾分类 5 GBT5332-1985 可燃液体和气体引燃温度试验方法 6 GB6051-1985 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 7 GBT5907-1986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8 GBT6244-1986 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9 GB6969-1986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0 GBT7633-1987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11 GBT7634-1987 石油及有关产品低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法 12 GB8181-1987 消防水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3 GBT8626-19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14 GB795-1989 卤代烷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5 GB796-1989 卤代烷灭火系统喷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6 GBT803-1989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指数的测定 17 GBT11049-1989 铺地纺织品燃烧性能在室温下片剂试验 18 GBT12474-1990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19 GBT12513-1990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20 GB12514-1990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1 GB12791-1991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22 GB12955-1991 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23 GB13347-1992 石油气体管道阻火器阻火性能和试验方法 24 GB13463-1992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25 GBT13464-1992 物质热稳定性的热分析试验方法 26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27 GB3446-1993 消防水泵接合器 28 GBT4327-1993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图形符号 29 GB14101-1993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 30 GB14103-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选择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1 GB14104-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单向阀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2 GB14105-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阀驱动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3 GB14106-1993 卤代烷灭火系统压力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4 GBT14107-1993 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35 GBT14288-1993 可燃气体与易燃液体蒸气最小静电点火能测定方法 36 GBT14402-1993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 37 GBT14403-1993 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 38 GBT14523-1993 建筑材料着火性试验方法 39 GBT14656-1993 阻燃纸和纸板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40 GB15308-1994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41 GB3265-1995 内扣式消防接口 42 GB15442.1-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防火性能分级 43 GBT15442.2-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大板燃烧法 44 GBT15442.3-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隧道燃烧法 45 GBT15442.4-1995 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小室燃烧法 46 GB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7 GB15631-1995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48 GBT15662-1995 导电、防静电塑料体积电阻率测试方法 49 GBT15929-1995 粉尘最小点火能测试方法双层振动筛落法 50 GB15930-1995 防火阀试验方法 51 GB15931-1995 排烟防火阀试验方法 52 GB4452-1996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 53 GBT4718-1996 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54 GBT16172-1996 建筑材料热释放速率试验方法 55 GBT16173-1996 建筑材料燃烧或热解发烟量的测定方法(双室法) 56 GB16279-1996 消防车定型试验规程 57 GB16281-1996 有线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8 GB16282-1996 119火灾报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59 GBT16283-1996 固定灭火系统基本术语 60 GB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61 GB16669-1996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62 GB16670-1996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63 GB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64 GB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65 GB16807-1997 防火膨胀密封件 66 GB16808-1997 可燃气体报警器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67 GB16809-1997 钢质防火窗 68 GB16810-1997 保险柜耐火性能试验方法 69 GB16840.1-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1部分宏观法 70 GB16840.2-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法 71 GB16840.3-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3部分成分分析法 72 GB16840.4-1997 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 金相法 73 GB6245-19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74 GB7956-1998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75 GB12441-1998 饰面型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76 GB17427-1998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 77 GB17428-1998 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方法 78 GB17429-1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79 GBT5464-1999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80 GBT8627-1999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 81 GBT9978-1999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82 GBT17802-1999 可燃材料动力学常数热分析试验方法 83 GB17835-1999 水系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84 GBT17906-1999 液压破拆工具通用技术条件 85 GB17945-2000 消防应急灯具 86 GB6246-2001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87 GBT18294.1-2001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 第1部分紫外光谱法 88 GB18428-2001 自动灭火系统用玻璃球 89 GB14907-2002 钢结构防火涂料 90 GB18614-2002 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 91 GB5135.1-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部分洒水喷头 92 GB5135.2-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93 GB5135.3-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 94 GB5135.4-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 干式报警阀 95 GB5135.5-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部分: 雨淋报警阀 96 GB5135.6-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 通用阀门 97 GB5135.7-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 水流指示器 98 GB5135.8-20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部分: 加速器 99 GB12978-2003 消防电子产品检验规则 100 GB14561-2003 消火栓箱 101 GB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102 GB15322.2-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3 GB15322.3-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 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4 GB15322.4-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105 GB15322.5-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5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6 GB15322.6-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6部分: 测量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107 GB19156-2003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108 GB19157-2003 远控消防炮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09 GB 4066.1-2004 干粉灭火剂 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110 GB 4066.2-2004 干粉灭火剂 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111 GB 19572-2004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 112 GB 4351.1-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113 GB 4351.2-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2部分: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质无缝瓶体的要求 114 GBT 4351.3-2005 手提式灭火器 第3部分:检验细则 115 GB 8109-2005 推车式灭火器 116 GB 4396-2005 二氧化碳灭火剂 117 GB 13365-2005 机动车排气火花熄灭器 118 GB 15090-2005 消防软管卷盘 119 GBT 12553-2005 消防船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120 GB 14102-2005 防火卷帘 121 GBT 8625-2005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 122 GB 16280-2005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23 GB 14287.1-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24 GB 14287.2-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5 GB 14287.3-20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26 GB 3445-2005 室内消火栓 127 GB 5908-2005 石油储罐阻火器 128 GB 16838-2005 消防电子产品 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129 GB 4717-2005 火灾报警控制器 130 GB 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31 GB 4715-2005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32 GB 19880-2005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33 GB 14003-200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134 GBT 11785-2005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 辐射热源法

国家消防火灾报警设备使用年限规定

您好:是需要配灭火器的!如果有火情,如果没有配置!业主只能通过消火栓灭火!很是有局限性!【摘要】 高层住宅建筑每个楼层一定要配置灭火器吗?【提问】 您好:是需要配灭火器的!如果有火情,如果没有配置!业主只能通过消火栓灭火!很是有局限性!【回答】 这个规定出处在哪里?【提问】 您好:必须配置灭火器,消防安全规定!【回答】 我查到的不是这样说的,但我一直也查不到权威的依据【提问】 我只是查到大于100平米的公共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没有说每个楼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提问】 您好:都是规定!不是法律依据【回答】 [嘻嘻]【提问】 您好:规定可以不遵守!法律依据不遵守是违法!对吧【回答】 都得遵守【提问】 您好:不遵守,都是有安全隐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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