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1、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是怎么回事
有个女的好像岁数挺大了,叫潘金莲、把冯小刚团队告了说侵犯了权益、、
2、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在中国,因为《水浒传》的传播,潘金莲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数百年来,潘金莲一直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堪称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在中国道德观念中,很少有人同情潘金莲的遭遇。
此后,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成为茶余饭后的坏女人样板。在《金瓶梅》中,其经历、性格、生活等得到了多方面的重要的充实,从而塑造成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
广东潘金莲在起诉书中写道“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而刘震云却歪曲历史事实,写作《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在该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旁白中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即歪曲事实……”
原告潘金莲的弟弟潘友发(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潘金莲今年刚好60岁,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农妇,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在乡下生活了几十年,已经不幸罹患癌症。潘友发说,姐姐希望在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名誉侵权案后,原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当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潘氏宗亲前往法庭旁听庭审时,却被告知案件延期审理。原因是被告方当日只有5人参加,分别代表7名不同被告,冯小刚与摩天大楼传媒有限公司缺席,造成无法开庭。
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金莲诉冯小刚等九人被告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
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两码事。”,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由于潘金莲病情危重,也未前往北京开庭。
庭审至上午11时30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4月9日宣判。
3、潘金莲族人状告冯小刚侵权能胜诉吗?
近日,《我不是潘金莲》的导演冯小刚因为电影主角“潘金莲”的缘故而被潘氏后人告上法庭。潘氏后人要求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以及主演范冰冰停止侵权,并恢复名誉。
这场官司潘氏族人能胜诉吗?在回答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到底谁是潘金莲”!
(图)《我不是潘金莲》影视剧照
“世人眼中的荡妇潘金莲”
人们对潘金莲以及其夫武大郎的了解基本上都来自于小说《水浒传》与《金瓶梅》,而《金瓶梅》又是在《水浒传》的基础上创作的。
潘金莲是清河县大户人家的婢女,因长相貌美,被主人看中。有一天,精虫上脑的主人想要“啪啪啪”潘金莲,潘金莲不但不肯就范,反而还将此事告诉了主人婆。主人怀恨在心,不惜倒赔彩礼,将她嫁给了武大郎。
武大郎自幼父母双亡,与弟弟武松相依为命。武家家境贫寒,武大郎以卖炊饼为生。
眼睁睁地看着好白菜被猪拱了,清河县里的浪荡公子们对此愤愤不平。他们隔三差五就去武大郎家里调戏潘金莲,并且想要推倒潘金莲。武大郎为人懦弱,不敢招惹他们,只好将家搬到了阳谷县。
街坊邻里都认为潘金莲是个绿茶婊,并说“(潘金莲)无般不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果不其然,在武松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回家之后,潘金莲淫念横生,多番想要勾搭武松,但武松不好她这口,所以不为所动。
(图)潘金莲影视形象
有一天,潘金莲正在叉窗户,叉杆失手落下,正好砸在了西门庆的头上。西门大官人正要发怒,抬头却看到了如天生尤物一般的潘金莲,顿时春心荡漾,眉笑颜开。从此,西门庆便惦记上了潘金莲。
西门大官人一向擅长撩妹。为了勾引潘金莲,便去贿赂开茶坊的王婆,让王婆帮他从中牵线。在王婆的撺掇下,西门庆与潘金莲很快勾搭成奸。两人就像干柴烈火一般,整日过着巫山云雨的生活。
正当西门庆整天入不敷出而武大郎又整天嗷嗷待哺的时候,卖梨的郓哥将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的事告诉了武大郎。武大郎非常气愤,便去找西门庆理论,并警告西门庆让他今后夹着鸡鸡做人,但不曾想却被西门庆踹成重伤。
武大郎躺在床上半个多月,潘金莲从来不管不问,还每天打扮得跟慰安妇似得的,然后送货上门与西门庆云雨。
后来,潘金莲与西门庆为了可以毫无顾忌地夜夜笙歌,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毒死武大郎。武大郎就这样被潘金莲用砒霜毒死了。
(图)武大郎影视形象
“潘金莲与武大郎被翻案”
近来,有人为武大郎和潘金莲“翻案”,认为《水浒传》中生活在宋朝年间的武大郎就是生活在明朝永乐年间的清河县县令武植。
武植,山东清河县人,早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被县里人称为“武大郎”。他能文能武,中年时考中进士,并被朝廷任命为山东谷阳县县令。在担任县令期间,他为官公正廉洁,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知州在武植尚未考中进士前就特别器重武植,不但在经济上资助他,还将女儿嫁给了他。武植夫妻非常恩爱,并且生下四个儿子。
武植年少时,家境贫穷,挚友黄堂曾多次资助他。后来黄堂家道中落,听说武植在阳谷县做县令,便去投奔武植,想要谋得一官半职。但让他万万有没有想到的是,武植虽然每天好酒好菜地招待他,却始终不肯提携他。
黄堂非常恼怒,为报复忘恩负义的武植,便四处诋毁武植与其妻子,还在县里四处张贴诋毁他的告示。为了搞臭武植,黄堂还联合曾经被武植严惩过的恶霸西门庆一起诋毁武植。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不久,武植便成了人们口耳相传的“三寸丁”,而妻子也成了人尽可妻的荡妇。
,根据武植古墓中的尸骨推算,武植身高至少一米八,而并非“三寸丁”。
(图)武大郎影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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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与武大郎到底是什么样的?”
如今,在清河县的武植墓的碑文上还仍旧写着
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曰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裔胄,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依,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
人们认为,根据这段碑文来看,《水浒传》中的武大郎就是武植。事实上,这段碑文不过是1996年当地人在重修武植墓时写上的,并非是从古墓中挖掘出来的,所以根本就无法证明《水浒传》中的武大郎就是清河县县令武植。
也有人认为,《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是根据武植被诋毁的故事创作的。事实上,武植是在明朝永乐年间(朱棣年号,公元1403年至1424年)考上举人的,而明朝举办科举考试是在洪武三年(朱元璋年号,公元1370年),施耐庵也正是在这一年去世的,所以施耐庵根本无法听到武植当上县令之后的事,更不可能将其创作到《水浒传》中。
(图)潘金莲影视形象
即便如少数人所说,《水浒传》是由施耐庵与罗贯中共同创作的,而罗贯中去世的时间大约是在1400年,永乐年间是在公元1403年至1424年,所以施罗贯中也几乎不可能将武植之事写进《水浒传》。
我们不排除历史上确实存在武植这个人,也不排除武植被人称为武大郎,但此武大郎并非《水浒传》中的武大郎。至于武植之妻是不是潘金莲,更是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事实上,潘金莲、武大郎不过是施耐庵虚构的人物罢了,何来的后人?
至于为什么会有“武大郎高大威猛,潘金莲是贤妻良母”的论调以及施耐庵的后人向武大郎与潘金莲的后人道歉的事,恐怕只有争抢孙悟空故里的人最能理解。
(图)《我不是潘金莲》影视剧照
至于“潘金莲族人”状告冯小刚一事,顶多是因为“潘金莲”这个名字给潘姓人士带来了困扰而已。
再说了,即便真有“潘金莲”这个人,“潘金莲族人”应该状告的是施耐庵,而非冯小刚。
冯小刚不过是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塑造了一个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的李雪莲,经过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妇女形象。
我们再来看看,所谓的潘金莲族人状告冯小刚一事还能胜诉吗?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
○选自韩明辉新书《这些年,我们还在相信的历史谣言》,作者授权发布,全网首发
4、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这个电影真的不好看
5、潘金莲告“潘金莲”《我不是潘金莲》引发的宗亲维权是怎么回事?
“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冯小刚电影《我不是潘金莲》里的这句旁白,惹恼了潘氏族人,他们找到广州市增城区一位名叫潘金莲的女士出面,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人告上法庭,意图为潘氏正名。
“你姓赵?咱们也算有缘!”
问了记者姓名后,潘新发突然来了精神。
“你们老祖宗赵匡胤不是搞陈桥兵变吗?‘黄袍加身’,当年我们的先人潘美就参与了这次行动啊!”潘新发脸色突然“晴转多云”,“后来不知怎么弄出个杨家将传说,拿我们祖先潘美做原型,弄了个谋害忠良的虚构人物潘仁美,这不明摆着造谣生事嘛!”
“潘仁美”三个字让潘氏族人感觉蒙羞。而就在去年年底,名气更大的“潘金莲”三个字让潘氏族人暴怒。去年9月,冯小刚执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在多伦多电影节首映,影片开头来了一句旁白“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
这话可结结实实地“迎面给了潘氏族人一下子”。潘氏族人惊讶、疼痛,继而震怒。
“既对先人不敬,又对同族侵权。”去年12月,广州市增城区的潘金莲女士将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和主创冯小刚、刘震云等告上法庭。
这位怒告“潘金莲电影”的潘氏族人,正是潘新发的堂姐——潘金莲。这一次,潘金莲决心要告“潘金莲”。
2017年4月26日,潘金莲在她的增城家中。2004年她被诊断为鼻咽癌,如今已熬过13个年头。她基本丧失了听觉,一日三餐也只能进流食。图/阿灿/新周刊
一句电影旁白引发的“宗亲维权”。
用潘新发自己的话说,他是个“走在大马路上,会经常留意脚下有没有钉子”的人。
“但凡路上有钉子,我都会弯腰捡起来。我不愿看到有人、动物甚至轮胎被钉子弄伤。”方便自己,成全别人。就在去年年底,一颗“钉子”进入他的视野。
2016年9月的一个下午,老友潘仲基发来条微信“身边有没有认识的,叫潘金莲的女人?”
潘新发一愣,接着在屏幕上键入几个字“我堂姐就叫潘金莲。”电话响了,潘仲基来电。第一句就是“快去宗亲群看最新消息”。
潘新发打开许久未点开的“潘氏宗亲微信群”,近百条未读消息跳出,最新一条是个短视频。点开一看,屏幕中跳出一个圆形条幅。还没等他缓过神,一个声音从视频中传来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
事后他回忆,当时“听完像浑身触了电一样”。后来他得知,这是冯小刚导演的新作,名叫《我不是潘金莲》。
电影中的李雪莲,因为前夫一句“潘金莲”而开始上告。
除了把冯小宁执导的《红河谷》误作是冯小刚的作品外,潘新发对冯小刚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对事不对人地说一句这部电影里所有出现潘金莲名字的地方,如果都换成冯小刚,冯导会满意吗?!”
被激怒的还有微信群里的几百号潘家人。有人发语音疾呼,每次的发送都顶满59秒语音条,带动了一拨拨超长语音柱条接力;有人发表情抗议,每个动图都怒目圆睁,引来了一轮轮表情包刷屏;还有人气得爆粗口,好在愤怒的火焰被群主的一句“和谐社会,文明讨论”暂时扑灭了。
老潘家的族人就一个观点历史上潘金莲的原型并非“不正经的女人”,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这部以“潘金莲”为名的电影,背弃了历史真相,抹黑了潘氏族人。潘家人要向冯小刚,以及电影的原著兼编剧刘震云讨一个公道。
3分钟预告片没看完,潘新发手机响了。还是潘仲基。他说,潘氏宗亲很生气,正发动一个为“潘金莲”维权的活动,起诉冯小刚、刘震云,为先人恢复名誉权。但打官司得找个合适的原告。思来想去,最好找一个也叫潘金莲的女人来,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按计划走下去”。
“那你姐姐,愿不愿意为潘家做件大事,愿不愿意出来做原告?”电话那头的声音热情又急切。
“干!”潘新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潘金莲居住的增江街。
“我不会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类人。”
与潘仲基就原告一事达成一致后,潘新发去了趟堂姐潘金莲在广州市增城区的家。
“让堂姐去做原告,为先人鸣冤,怎么样?”他跟姐夫老陈和两个外甥商量。
老陈当时犹豫“她都病了,能打官司吗?”
“没事,找代理人出庭就行,关键是要争口气啊。”潘新发说。老陈这下放心了。两个儿子也表示“都听舅舅的”。
四个人就把这事儿告诉了当时还卧床养病的潘金莲。她想了片刻,点了点头。
潘金莲今年60岁。2004年,她被确诊为鼻咽癌。为了给她治病,家里在几年前把增江街的老宅卖了,换来的两万来块钱暂时填补了当时的化疗费。随着潘金莲点头答应状告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她成了增江街一带的“名人”。曾经居住过的老宅附近,左邻右舍经常就着瓜子,唠起这位老街坊的病情、经历,还有那个让他们不时会心一笑的名字。
潘金莲一家搬去了“山顶”。当地人把这个地势比一般平房更高的街区叫做“山顶”。在那里,一家人盖了一栋三层小楼。能循新迹而来者寥寥,潘金莲一家也索性常年闭门,只是偶有外人来家拜访时才开门迎客。
“山顶”的街坊对潘家的访客戒备十足。“你找谁?潘金莲?找她干吗?你是她什么人?你怎么找到这儿来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啊?你还认识她家里什么人?你不会是记者吧?你等着,我去叫她……”
见到潘金莲时,她正倚门而坐。常年接受的电疗让她头皮肿胀,唇肿脸肥。不一会儿,老伴儿老陈踩单车回家,骑过邻居门前时,惊起旁人阵阵私语“又有人看潘金莲来啦!”
“(她)现在走哪都得带瓶矿泉水,否则吃不进东西。”老陈说。潘金莲的味觉系统如今已完全瘫痪,“食之无味,味如嚼蜡”。如果没有清水相送,寻常食物断难进入她的消化系统。
潘金莲端来两杯茶水。在出入里屋两趟后,她又拿来一张CT检查报告单、一张银行存折。因为话语不清,她拜托老伴儿向记者解释这张是今年做的CT检查,另一张是这些年花费的化疗经费。
老陈说,自从老婆点头同意打这场官司后,就总有人怀疑他们是借机炒作。“又不是假病,这叫炒作吗?”
潘新发说,很多朋友看了这场官司的新闻,然后发来短信你姐姐红了,你火了,你们现在都是明星了。
“我懒得辩解。做这事只为出名?我不会变成自己讨厌的那类人。”潘新发说。
新版电视剧《水浒传》中甘婷婷饰演的潘金莲。
“他妈叫潘金莲,他爸不就是武大郎吗?!”
事实上,在潘新发的堂姐潘金莲被确定为原告前,很多潜在的原告潘金莲都曾短暂“浮出水面”。
负责宗亲会媒体联络的潘利求在湖南从事传媒工作,她曾在去年9月动用各种媒体和人脉资源,在湖南、江西等地寻找潘金莲。“湖南一共有174个叫潘金莲的女的,江西129个。”在摸清“候选”的人数后,潘利求开始了“各个击破”。
但她最终失望而归能找到的潘金莲中,绝大多数是农村妇女。“大字墨墨黑,小字认不得。所有人都不知道潘金莲、武大郎和西门庆的传说。”
潘利求把这段传说告诉这些潘金莲,她们却边听边摆手。“不愿意蹚这摊浑水呗。”
潘新发不认为这是“蹚浑水”,“这个钉子我一定要拔”;堂姐潘金莲的小儿子陈志辉说,这是件大好事,一定要借这起官司出一口气“被我母亲名字坑得太苦!”
陈志辉从小就深受母亲姓名之苦。小学时,不止一个人在背后议论“那家伙老妈叫潘金莲!”
和他关系要好的伙伴告诉过他好几次“有人今天又取笑你妈妈,说什么‘他妈叫潘金莲,他爸不就是武大郎吗?!’”
陈志辉听后无语。他事后回忆说,要是有人胆敢当他的面说这话,“我一定会揍他”。
两个儿子在十多年前就曾想过替母亲改名,但无奈后来母亲病来如山倒,这事也就搁浅了。
同样深受“潘金莲”三个字之苦的还有潘利求。这个帮潘氏宗亲会寻找原告潘金莲的湖南女子,在与人打交道时,遭遇过不止一次“你姓潘?哪个潘?潘金莲的潘?”式的问话,对方问完后还往往无意识地捂嘴偷笑。“真没话接。欲哭无泪,欲黑无言,感觉就是受到了侮辱。”
“潘金莲”三个字就像一根刺,横在每个潘氏宗亲的喉间。而冯小刚的新作《我不是潘金莲》,则把这根刺继续向深喉的方向推进。愤怒和疼痛侵袭而来,潘姓族人的怒火被点燃了。如同潘新发走路时的“逢钉必捡”,他们决心要在名誉的漫漫捍卫之路上“逢刺必拔”。
潘金莲夫妇的合影
维权路“三线开花”找“会长”代理、开宗亲大会、集万人签名。
2016年10月底,潘氏宗亲会来了一批人到增城家中看望潘金莲。有人问“大姐,想去北京打官司吗?还能去首都转转。”
陈志辉让问话人再大点声。常年的化疗,让潘金莲已基本失去听觉。病重时,她一度只能通过点头和摇头来表达是与非。
陈志辉觉得母亲这种情况肯定没法去北京打官司,于是他委托舅舅帮母亲打好这场“名誉保卫战”。
潘新发于是带着堂姐去办委托证明,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街道证明……办理街道证明时,有居委会工作人员得知潘金莲是去打维权官司的,力挺这位身患重病的增城农妇。“有人向我们竖起了拇指。”潘新发回忆说。
原告准备委托证明的,这场“潘金莲告潘金莲”案的原告代理人潘志强也没闲着。
据潘新发介绍,“维权行动小组”有若干人,潘志强是其中的“带头大哥”。他是潘氏宗亲会的执行会长。组织潘氏宗亲会打这场官司前,他在家做足了功课特意网购了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书中凡涉及潘金莲的地方,他都拿笔做上记号;他恶补《民法》《商法》,期望用法律武器维护宗族名誉权益。他还奔赴北京找活跃于各界的宗亲“筹钱”打官司。
原著作者、电影编剧,也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刘震云。
去年9月初,“潘氏后裔为蒙冤先人正名座谈会”在合肥召开,十多名潘氏宗亲会主干力量与会。据潘新发介绍,潘氏宗族开会、搞活动一般都走几个流程奏国歌,这是惯例,从未改变;随后众人鼓掌,接着进入各省宗亲会负责人汇报演讲的环节;之后就是互动交流,互相结识本族宗亲。“继承家风,传承族谱,弘扬美德,激浊扬清。”潘新发说。而这次“凝聚人心”的大会也概莫能外。以上环节进行之后,会上明确了一点去北京告冯小刚、刘震云。潘氏族人纷纷捐款维权,有人带头就捐了1万元。
这次会后,潘志强两次从老家江西九江出发,前往“潘金莲的老家”河北省清河县走访考察,一次是9月17日,一次是10月26日。他拜访了《清河县志》的主编,也探访了武植祠(据传是武大郎的祠堂),还在祠堂门口和武植后人合影留念。此行后,他自称手捏确凿证据,“潘金莲分明就是良家妇女”。而这份“证据”,也被写进了潘新发堂姐潘金莲的起诉书中
“据《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而刘震云却歪曲历史事实,写作《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
原告和原告代理人都全力以赴。他们的“大后方”——潘氏宗亲会自然也没在这次维权行动中掉队。和潘新发关系甚好的潘仲基就组织了一次“潘氏宗亲万人维权签名活动”。虽然潘仲基婉拒了采访,但潘新发还是对好友此前的义举感动。
“潘仲基老两口踩单车去茂名各地走街串巷,请宗亲吃饭,和族人串门,征集签名,为前方冲锋陷阵的维权先锋们壮胆。”潘新发介绍道。
不过这份万人签名,最终只有不到六千人愿意签名。
陈家背后的小巷。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鸟养肥了,林子的环境也复杂多了。”
2016年12月28日,广东女子潘金莲诉冯小刚等名誉侵权案正式开庭。
潘新发在开庭的前一天来到北京。他是特地来送堂姐潘金莲的个人资料的。庭内只允许原告的代理人和代理律师进入。他在庭外转悠了一下午。
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一栏赫然写有潘金莲的名字,而被告则多达7人,其中包括冯小刚、刘震云等公众人物。潘家人对被告提出了要求删除电影中提到潘金莲的旁白与台词,并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赔偿原告潘金莲名誉损失费1000元。那天包括冯、刘等4名被告都因故未到场,此案也被延期审理。
潘新发在北京待了一夜,第二天就返回广州上班。作为潘氏宗亲会的媒体联络员,潘利求从湖南赶到北京。但当天她也没进入庭审现场,因为“自己急着上厕所,后来就耽误了”。
第一次的开庭就这样被延期了。
此后不久,潘氏宗亲会内部开始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有人质疑维权一事“前途不明”,“不宜打持久战”,建议对维权一事就此放弃;有人害怕冯小刚等人“倒打一耙”,“现在是原告,别到时候变成被告了”;有人渐渐放出话,“组织策划此事者纯粹为了炒作,无聊至极”,目标直指执行会长潘志强。
在潘利求看来,潘志强虽然是个争议人物,但他的行为还是配得上“义薄云天”这四个字的。她和潘志强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见面便是在北京朝阳区法院,“他(潘志强)说话慷慨激昂,有魄力,有胆识”。潘利求觉得不管别人怎么看待潘志强,“他终归是行动派,比那些说风凉话的人强百倍”。
潘志强则自称问心无愧。他表示,自己五年前辞掉公司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全国各地的潘氏族谱修编工作中,“与时间赛跑,为家族记录”。而潘金莲告冯小刚一案,则是他“必须认真投入的一场战役”。“9月份在合肥开正名座谈会,当谈及具体的维权行动时,与会的宗亲不是说没空,就是说工作、家庭走不开。后来把我拽来,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小家庭事小,大宗亲事大。活总得有人去干嘛!”言谈中一副“知我罪我,其惟春秋”的架势。
针对维权活动后不久便出现的“内部裂痕”,某不愿具名的潘氏族人说,潘氏宗亲会就像一个依靠血缘、宗亲和氏族联系起来的大会场,“其实有点像MBA”,所有人都乐于彼此交往,他们都笃信人脉和资源的价值。这个大会场里有想真正做事和交朋友的人,但也存在各怀鬼胎的投机分子。“不有句话嘛——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其实等鸟养肥了,林子的环境也自然复杂多了。”
陈家的三层小楼。
“过去石头负重在身,周围人指指点点、冷嘲热讽;如今石头落地。告了就没输,做过就算赢。
今年3月24日,潘金莲去增城区人民医院做了头颅螺旋CT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她患有双侧上颌窦炎。这种炎症的一大症状是记忆力减退,通俗点说,就是人容易忘事。
她的确不记得,也没精力去打听和应付自己作为原告的那场官司。就在三天前的3月21日,与她说有关也有关,说无关也确实没啥关系的潘金莲告“潘金莲”官司终于在北京开庭了。
据潘志强回忆,当时的庭审厅“只有8平方米左右,只给了我们几个旁听的席位”。当天,作为被告的冯小刚、刘震云、华谊兄弟和出版社都各自委托了律所出庭。原告代理律师翻出厚厚的《清河县志》为潘金莲的“清白”辩护,而被告律师认为《清河县志》与《水浒传》的知名度无法相提并论,被告被指“忽略史实”不成立。
《清河县志》与《水浒传》。
接着是4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裁定该案原告潘金莲仅是与《水浒传》中人物同名,与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及刘震云的同名小说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驳回上诉。潘金莲告状算是失败了。
潘志强却不这么看。他认为潘氏宗亲的这次维权行动,虽然判决结果令人失望,但起到的效果却分外显著。“最近有本高中教辅材料,以‘潘金莲告冯小刚’为题,引用我们维权官司作为素材,进行了多维解读。实在是鼓舞人心!”
他说,去年11月起,他就陆续将这次维权的点滴记录在案。“合适的时候我会公布,让大家了解真相。”他还计划在今年下半年继续“有所动作”,坚称“维权不会停止”。“口号谁不会喊?关键看行动。”
法院判决书。
潘利求也因那本高中教辅书而备受鼓舞。作为潘氏宗亲会的媒体联络员,她表示“最近会联系一下教辅所在的出版社,就这件事情交换一下意见,顺便表达对刊登潘氏维权行动的感谢”。
潘金莲的小儿子陈志辉则舒了口气“官司输赢?早就不看重了。没打官司前,感觉就像有巨石负重在身,周围人对你指指点点、冷嘲热讽,原因只是你妈妈有个怪名字。现在好了,石头落地了。我觉得这场官司告了就没输,这件事情做过就算赢。”
作为一手推动维权活动的“原告堂弟”,潘新发也对官司满意。“输了又能怎样呢?我们的社会发展太快了,也太浮躁了,浮躁到你想做事都有人去诋毁你。之后不想再谈这些事了。”
“我会看相,曾给自己看过一卦我虽多苦,但也面善。”他的床头一直摆放着两本书,一本是《易经》,一本是《黄帝内经》。“既有心从善,便须承受由善引来的各种恶。”
6、女子名叫“潘金莲”状告冯小刚,维权还是讹诈?
大家都知道,潘金莲的出处是《水浒传》,故事中潘金莲的作为只是一个虚拟的故事,作为名著中的人物,想必会让人拿来做隐喻,这是非常正常的。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并非是一种对象特指,只是一种隐喻中对社会的讽刺而已。而且,潘金莲这个人物形象有根据有出处,而且是虚拟的,只是机缘巧合叫做潘金莲而已,并非对某女子针对性的侮辱。所以说,冯小刚是没有必要为此做出什么赔偿的,甚至连道歉都没有必要。
一个人的名字只是一个代名词,并非世间所有以这个名字命名的人和事都与你相关,名字相同也只是机缘巧合。如果真的要这样来算的话,那这个女子应该去告写《水浒传》的罗贯中,他才是最大的“元凶”,谁让他创造出潘金莲这个角色,又让她这么经典呢?
如果按照这个女子的思维考究下去,可能很多事情都牵扯不完了。女子是不是敲诈我不清楚,这样的诬告是不合理的,世上的“潘金莲”千千万万,难不成每个人都要来告不成,那谁又应该成为“潘金莲”最初的权力者呢?恐怕这个难以做出断定。如果罗贯中还在世,那指不定就要告这名女子的名字与“潘金莲”相同了。我想,只要冯小刚这部戏不是在侮辱某一个人,作为一部影视作品来说,是一种富有讽刺意味的隐喻效果,是不应该承担什么莫须有的罪名的。而且,我觉得该名女子过于自我代入了,名为潘金莲的人多了去了,难道所指之人一定是她?有点让人哭笑不得。